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年04月01日 07:05  点击:[]

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监督全院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解决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2.学院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定学院复试方案,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对本单位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并负责处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和投诉。

3.按学科类别成立保险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和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

研究生复试小组主要职责是命制复试试题并制定评分标准,对考生进行复试、做好复试全程记录、给出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4.成立学院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处置实施方案,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疫情防护、模拟预演等工作,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5.职能组成员和全部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

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要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组织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要针对不同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招生计划

1.严格执行分配增量后的202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考试方式

学习方式

招生计划

025500

保险

统考

全日制

14

125100

工商管理

统考

非全日制

10

2.一志愿录取期间,各专业计划均不作调整;调剂过程中,确需调整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四、复试

(一)工作原则

1.复试分数线:详见山东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复试分数线

2.一志愿复试名单


1)保险专业硕士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成绩

初试各科成绩

政治

英语

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

专业

基础

1


104243530002691

*

394

61

79

105

149

2

104243530002688

*

392

60

81

102

149

3


104243530002685

*

353

58

68

99

128


2)工商管理硕士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初试总成绩

初试各科成绩

管理学综合

英语

1

104243530008035

*

219

139

80

2

104243530003940

*

207

130

77

3

104243530005182

*

207

126

81

4

104243530003942

*

205

128

77

5

104243530003943

*

202

145

57

6

104243530003938

*

200

130

70

7

104243530003944

*

196

    122

74

8

104243530003877

*

195

132

63

9

104243530003936

*

193

128

65

10

104243530008685

*

191

116

75

11

104243530003905

*

187

    136

51

12

104243530003909

*

187

122

65


3.复试资格审查

1)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替考”。

2)在复试前,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予复试。考生须于复试前,按照各学院具体要求,将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另加学生证)、准考证、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等材料的扫描件,上传到指定网站,经审查以上证件及材料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擅自参加复试者,其复试成绩无效。

3)学院如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存有异议,应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报告,其复试成绩无效。

4)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事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入伍前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复试形式

1)一志愿及调剂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2)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5、复试内容

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仅需要加试的同等学力考生)等环节。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1)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现场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原则上为2小时。笔试科目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考试时间和考场由学校统一分配。监考教师由学院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正式在编教师担任。监考教师实行回避制度。

025500保险复试科目:保险学原理。参考书目:张虹、陈迪红《保险学原理》,20187月第1版,清华大学出版社;黄达,《金融学》第5版,20204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25100工商管理复试科目:管理学综合II,参考书目无。

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基础知识考查应包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所占分值一般不低于30分,且计入复试成绩。

2)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每生考核时间一般15分钟左右。主要考查考生在校期间的基础知识、科研活动、综合能力等,包含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专业外语和外语口语能力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专门问题问答和考核过程综合表现进行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括听力理解、会话能力等。

学院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内容考查,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3)心理测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不参加测试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每门满分100分,合格标准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内容和方式另行通知。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6.复试具体安排

财经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具体时间与流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

形式

拟计划

推免人数

上线

差额复试比例

上复试线人数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

025500

保险

全日制

14

1

3


4

428:00—9:00

4214:30—17:00

125100

工商管理

非全

10

0

22

1:1.2

12

429:00—12:00

42

14:30—17:00

6.体检

体检安排在新生报到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敬。

五、调剂

1.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和调入专业A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

7)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8)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数学一可以调剂到数学二、英语一可以调剂到英语二,反之不可调剂。数学三与经济类综合能力(396)视为相同。

9)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未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3)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我校按照教育部、山东省等上级主管部门合理设置志愿锁定时间。锁定时间解除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录取

1.学院按以下公式计算考生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初试总成绩/N60%+(复试总成绩/2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N=考生报考专业初试各科目满分之和/100

②考生复试总成绩为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两者之和,满分为200分。

2.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按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原则进行排名,研究确定各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3.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照总成绩分别排名,根据相应招生计划分别录取。

4.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专业基础知识考查成绩等。

5.专业基础知识考查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根据招生计划和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考生信息,确定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7.在复试、录取阶段,学院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准确及时公布专项计划、单独考试、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等特殊类型招生信息。

8.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联系方式:13655385866

咨询电话:0538-3079012  0538-3076311

QQ号:612332613(发布复试信息)

监督电话:0538-3079028

邮箱:skdcjmb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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