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成果报奖指南
科研成果报奖指南
根据近年来经济管理系纵科研成果的申报情况,汇总制定经济管理系科研成果报奖指南,便于教师提前准备报奖材料,多出成果。
一、泰安市科学技术奖(厅级政府奖)
(一)申报范围:受理2013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科技成果鉴定并在市域内转化的项目;报奖项目要求整体技术应用一年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二)申报时间:1月初;
(三)近五年获奖情况:2项。
二、山东省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社会力量奖)
(一)优秀成果分为专著类、教材类、研究报告与论文类(含中等艺术教育论文和艺术考级论文)三个类别。高校设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时间:3月初;
(三)近五年获奖情况:3项。
三、全省教育系统优秀调研成果
(一)评选范围: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调研报告及其他调研成果,不超过8000字,专著、文件、总结、领导讲话、会议材料、软课题研究和理论研究文章等文体不列入评选范围。
(二)申报时间:3月底。
四、山东省社科优秀成果奖(省级政府奖)
(一)申报范围:评奖参评成果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正式发表或出版的研究成果。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因故未申请参加评奖的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时间:3月底;
(三)近10年获奖情况:2项。
五、全省统计科研优秀成果奖(社会力量奖)
(一)评选范围和设奖情况
评选活动面向全省。申报范围限于集体或个人于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内完成的在统计基础理论、统计应用和统计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不包括单纯的社会经济形势分析报告。评审按照书籍类、课题类、论文类和信息化成果类分别进行,每一类分别设一、二、三和优秀奖四个等级。
(二)申报时间:4月初;
(三)近5年获奖情况:3项。
六、山东软科学优秀成果奖(社会力量奖)
(一)申报范围:参评成果时限为前两个年度期间,完成并通过评审鉴定的,或被有关单位采纳应用的,或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的,或正式出版的软科学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均可申报(凡不属于软科学的研究报告、论文和著作等不受理申报)。
(二)申报时间:4月初;
(三)近五年获奖情况:9项。
七、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厅级政府奖)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1.凡是泰安市内个人和集体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论文、省市级哲社规划项目、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文稿、科普读物、志书、教科书、工具书、学术译著、古籍整理和注释等,均可申报参加泰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
2.限项申报(泰安校区分配大部分指标),参评成果的时限为,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31日,确认成果时限以发表或出版时间为准,课题以结题时间为准。
(二)申报时间:4月下旬;
(三)近5年获奖情况:6项。
八、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厅级政府奖)
(一)申报范围
参评成果时限为上年度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编”、“译”除外)和鉴定的科研成果。教学研究成果,书评,教材类、宣传类、生活类、科普类、艺术作品类、文学创作类、资料汇编(含文集)类、综述类、《手册》与《指南》工具书类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按分配限额组织申报,我校限额30项;申报成果须准确填报所属学科评审组。
(三)申报时间:5月初;
(四)近五年获奖情况:4项。
注:申报时间是往年成果报奖的时间,以报奖通知的时间为准,请注意经常浏览学校和校区公告栏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