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2020年04月30日 17:22  点击:[]

经管系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我系学生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学管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我系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依据: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普通高度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关于加强学生文明行为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暂行规定》、《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等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成立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建立对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失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对可能引起学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学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学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3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学生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孤立打击极少数,教育挽救大多数,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各类学生突发事件的应对:

(一)、学生自杀、自残事件:

1、事件发生后,知情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应立即施救并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系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事件情况,组织人员将伤员及时送至医院;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并根据校区要求做好联系家长、稳定学生思想等善后稳定工作;

(二)、学生擅自离校或失踪事件: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应及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并与离校学生联系,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同时向系分管领导汇报;

3、对无法查明去向的学生,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

(三)、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

1、事件发生后,知情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辅导员及校区保卫处;

2、辅导员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驱散围观人群,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并配合保卫部门将当事人带至保卫部或团总支了解事件情况,同时向系分管领导汇报;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及善后处理工作;通知伤亡学生家长,如有伤亡学生家长来校,应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四)、校园失窃事件:

1、学生在校园内发生失窃事件,知情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应立即保护现场并将情况报告辅导员和校区保卫处;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了解事件发生过程,组织现场保护,等待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勘查现场,同时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并及时报告系分管领导;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视事件情节轻重报告校区分管领导及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稳定、赔偿等善后工作;教育全系学生吸取事件教训,提高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五)、校园火灾事件:

1、学生宿舍或教室等公共场所发生火灾后,相关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应立即报告辅导员和校区保卫处,同时拨打119电话报警;并视火情大小开展灭火自救或人员疏散转移;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系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视火情大小组织现场灭火自救或人员疏散转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做到有条不紊、急而不乱,确保人员安全;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并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教育全系学生吸取事件教训,提高防范意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六)、公共卫生事件:

1、发生学生食物中毒、传染病等事件后,知情人员或主要学生干部应及时向辅导员汇报情况,并及时将相关人员送至医院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2、辅导员应立即向系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至现场,了解情况,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并组织辅导员和学生骨干组成陪护队伍;根据校区安排通知学生家长或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如家长来校,应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七)、校外交通事故或恶性事故:

1、事故发生后,知情人员或主要学生干部要及时报告辅导员;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向系分管领导汇报,

3、系学生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将情况报告校区相关领导及部门,根据校区安排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与医院、交警等部门的配合工作;

(八)、群体聚集事件:

因重大历史事件、政治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到致学生群体思想波动,极易引起群体聚集事件。

1、学生干部密切关注同学的言行,短信内容,网上信息;如发现有传播关于敏感事件的言论,应及时汇报辅导员,并要掌握事态发展过程;

2、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要立即向系分管领导汇报;如已发生聚集,辅导员应第一时间赶至现场及时劝解、疏散学生,并掌握事态的发展;

3、辅导员根据学校相关指示,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九)、地震、水灾等破坏性自然灾害:

1、在可预见灾情发生前,辅导员应按照学校的要求疏散、撤离学生;在不可预见灾情发生后,辅导员应尽快展开自救和他救,尽快恢复、重建班级信息渠道,掌握班级情况,根据指示做好下一步工作;

2、做好学生情绪安抚工作,对情绪波动较大学生应派专人陪同。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学管人员及主要学生干部要认真学习本应急预案,学生中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必须快速反应,迅速了解原因并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妥善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2、责任到人,突出“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于事件处置过程中工作不力者要追究必要责任。

3、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务必依法办事,在绝不姑息迁就的前提下,对于挑头闹事、幕后操纵、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对一般参与者要根据情况区别对待。

4、在各类突发事件的后期处置工作中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学生的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学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同时要加强全系学生的思想教育,吸取教训,提高防范,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经管系团总支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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