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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平仓:兼具“保险”和“交易”功能
“常平”的思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国推行的“平籴”。籴音 dí,指买进粮食,与“粜”(音tiào)相对,“粜”是卖出粮食,也就是指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
西周时期,中国人就开始了粮食储备,并且从那时起,粮食储备就具有了今天的主要功能:一是稳定粮价;二是防备凶年歉收;三是应对国家大事,如军事或工程建设,春秋战国时期的李悝和范蠡都制定过具体的措施。古人称之为“救灾优抚”,具体可称作“储存粮食以备灾荒”,文言古语则称“仓储后备”,就是要平时储粮以备荒时所需,以使百姓能平稳度过灾年。这种思想是基于对百姓生存保障的考虑,即为古代的保险,类似于现在的“全体社会保障”。
西汉武帝时,正式形成了常平仓制度。常平仓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国家在各地设立会库,丰收之年粮价较低,国家便以比市场价格高的价钱收购粮食,存入仓库;歉收之年粮价较高,国家便低价卖出粮食,平抑粮价。因此,常平仓制度的根本在于保护广大农民和全社会的利益,避免谷贱伤农和谷贵伤民。除了正常的农业丰歉外,常平仓制度还能保证在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国家开仓放粮,无偿救济灾民。可以说,中国古代社会之所以能够保持长期稳定,与当平仓制度的确立有很大的关系。
常平,如果按“保障”和“交易”这两个功能来考量,它就是中国最早的保险交易场所,或者可以称之为“农业保险中心”“保障交易中心”“保险交易中心”“农业保险交易所”。当然,它不像现在的股票、石油、产权等交易所频繁交易,它大多在粮食价格低的时候,从农民手里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买进粮食,就是以“政府保护价”收购,而在灾荒粮价高时,低价卖出粮食。这种交易不是经常发生的,所以平时这些粮食就在粮仓里“睡大觉”,不发生交易。但是,它一旦发生交易,就开始发挥“保险”和“交易”的功能。它平时交易换手很少,但在交易时,短时间内就会由零散交易集成大额的交易。
汉武帝时,桑弘羊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依靠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
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
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这种粮仓已有常平仓之名。
所以,常平仓在非灾荒的时候,往往更多地发挥着“保障交易”“保险交易”的作用。
资料来源:《保险文化》,2016年7月